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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里斯多夫·麥肯迪尼斯的流浪傳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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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輕的他自名校畢業後,將所有財產2.4萬美金全數捐給慈善機構,抛棄家人不留任何音訊(造成家人長期擔心焦慮,我認為這很自私),一無所有隻身到阿拉斯加尋找自我。

一路上他遇到多位很棒的人,互動中得到許多啟發及友誼
,還是堅持追求夢想,一心要到阿拉斯加進行野外生活體驗。

但因誤食有毒植物而身亡,結局不幸是個悲劇 。

 

 

你可以做任何事,到任何地方;生命若有想要的東西,就伸出手抓住它。

我們的人生還有很長,要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?甚至要大大改變目前的生活模式。


身為人的樂趣就在我們所體驗的一切事物,豐富心靈來自嶄新體驗;多嘗試體驗新的事物,也要改變看待事物的角度。

身為人的樂趣還來自與他人的關係,與人分享更能為幸福快樂加分。

 

在鄉間與世隔絕的寧靜生活,做些有用的工作,幫助欲求不多的人,對鄰居友愛,加上一位志趣相投的伴侶,享受休息、閱讀、享受大自然…,這就是幸福。

我決定要這樣過一陣子,自由和單純的美實在不容錯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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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永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