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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台北馬是我第十六個馬拉松,我也擔任好友的陪跑員,這是他的初馬。

相伴同跑的路上,一開始我們有說有笑,隨著里程進入後半段路程,友人話變少、表情漸漸凝重;30公里後嚴重掉速,他的大腿小腿肌肉疼痛不堪,後來跑跑走走淪為「步兵」。我十分能理解他的痛苦,不停講話分散他注意力以減緩痛苦感,最後跑到終點完賽時,他超級感動又開心。

即使我已有多次完賽經驗,跑全馬還是會感覺辛苦,但還是樂此不疲。「這是為什麼呢?」我自問。

 

丹尼爾.康納曼的研究發現,人們對於一件事物的記憶好壞,取決於高峰和結束的感覺,此即「峰終定律」(Peak-End Rule)。雖然跑馬拉松的過程很辛苦,但因為完賽的狂喜實在太強烈,這感覺蓋過了過程中的痛苦感。


過程中的痛苦在當下很深刻,但因有明確目標,痛苦變得有意義;最後抵達終點戰勝自己時,得到莫大的自我肯定。後來隨著一次又一次參賽,痛苦指數隨之降低,也看見成績進步的明顯證據,這些都是跑馬產生成就感的來源。

我認為人生意義在於體驗,體驗不同生活、體驗不同感官感受。我們日常生活已有太多舒適和享樂,反而是生理上痛苦體驗難覓,馬拉松辛苦體驗應該是最好的「自找苦吃」。

 

人生福禍相倚,福不可享盡;偶爾找些苦來嚐嚐其實也不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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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永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